西南大学关于印发《开展2018-2020学年度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评选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单位:
《西南大学关于开展2018-2020学年度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评选工作的方案》已经学校2020年第11次校长办公会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西南大学
2020年6月5日
西南大学关于开展2018-2020学年度
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评选工作的方案
为迎接第36个教师节,按照《西南大学教师师德师风建设长效机制实施办法(试行)》(西委〔2020〕10号)等文件精神,根据学校统一安排,决定开展2018-2020学年度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推选工作。为做好评选表彰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营造尊师重教的浓厚氛围,选树先进典型,增强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教书育人的荣誉感和责任感,激励广大教师努力争做“四有好老师”,当好“四个引路人”,坚守“四个相统一”,激励广大教育工作者担当作为、干事创业,推动学校各项事业发展。
二、组织机构
学校成立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评选工作组,负责评选工作。工作组由分管党委教师工作部的校领导担任组长,成员由党政办公室、党委组织部、党委宣传部、工会、党委9500金沙集团部 9500金沙集团处、教务处、人力资源部 党委教师工作部、学术委员会办公室、研究生院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社会科学处、科学技术处主要负责人组成。
三、推选范围
(一)优秀教师评选推荐对象为学校聘用在岗的专任教师(含辅导员)。
(二)优秀教育工作者评选推荐对象为学校聘用在岗的教职工(不含专任教师)。
四、推选名额
优秀教师推选名额按二级党组织专任教师数的5%确定,优秀教育工作者推选名额按二级党组织其他教职工数(不含专任教师)的4%确定(附件1)。
五、推选条件
(一)理想信念坚定。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决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二)师德高尚。模范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敬业爱生,积极贯彻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以德立身、以德立学、以德施教、以德育德。
(三)遵纪守法。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学校各项规章制度,自觉维护学校合法权益。
(四)模范作用突出。甘于奉献,爱校荣校。优秀教师还应在教书育人、科研创新、为人师表等方面作出表率,在专业领域内具有一定影响力,课堂教学效果好,深受学生好评。优秀教育工作者还应在担当作为、服务师生、爱岗敬业等方面作出表率,模范履行岗位职责,遵守工作纪律,廉洁奉公,为人正直,作风正派,办事公道,业务能力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成绩突出,群众基础良好。
六、工作程序
(一)二级党组织推选。各二级党组织推选,经本单位公示无异议后,将推荐材料提交至党委教师工作部。
(二)工作组审核,形成拟表彰建议名单。学校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评选工作组负责对各二级党组织推选出的人选进行审核和评选,并形成拟表彰建议名单。
(三)学校研究决定拟表彰人选。学校审定拟表彰建议名单,确定拟表彰人选。
(四)全校公示。学校对拟表彰的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进行公示。
(五)发文表彰。学校形成最终表彰决定,在教师节期间进行表彰。
七、工作要求
(一)各二级党组织要严格执行评审程序,在推选中注重考核教职工在教育教学、科学研究、社会服务、学校管理及疫情期间表现等方面的实际贡献。优秀教师推选要向承担本科教学任务的一线教师倾斜。
(二)各二级党组织在推选中要坚持实事求是、好中选优、宁缺勿滥的原则,推荐人数不得超过分配名额。不得搞平衡照顾、论资排辈。
(三)各二级党组织要严把推荐人选政治关、师德关,确保推荐人选无师德师风问题和违法违纪行为。如推荐人存在师德师风、违法违纪或其他不宜推荐的情况,空缺名额不再递补。
(四)附属中学、附属小学、实验幼儿园的评选条件可参照本方案另行制定,纳入学校统一表彰。
(五)认真审核并按时报送材料。二级党组织要认真审核推荐材料并于6月17日前将《西南大学2018-2020学年度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推荐表》(附件2)一式两份、《西南大学2018-2020学年度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推荐人选汇总表》(附件3)一式一份提交至党委教师工作部,电子版发送至党委教师工作部邮箱。
联系人:李珂 薛琳
联系电话:68254563
地址:行署楼B栋209办公室
西南大学党政办公室 2020年6月5日印发 |